==本文精彩目录== 1、试点办法发布 公司债正式启航 2、证监会:公司债发行正式启动不会冲击股市 3、公司债看三大因素“脸色” 短期内不会分流股市资金 4、申银万国:公司债发行试点办法评论 短期内规模不会扩张 5、三类上市公司发行公司债意愿较强 公司债试点办法发布 中国证监会昨日正式颁布实施《公司债券发行试点办法》,公司债这一新品种终于启航。
据悉,继《试点办法》颁布后,监管部门还将就公司债券所涉的申报文件目录、募集说明书制作、债券持有人会议、债券受托管理协议和债券受托管理人执业规范等方面,陆续出台5部左右的配套准则、范本和规范性文件。其中,申报文件目录和募集说明书准则将于近日颁布,其余规则将在总结若干试点经验的基础上制订发布。
公司债发行试点将从上市公司入手。汇总从保荐机构和上市公司得到的信息可知,目前三种类型的公司对发行公司债的积极性较高,分别是:电力、交通等公共设施类上市公司,房地产类上市公司和一批绩优的中小上市公司。由于准备比较充分,长江电力有望拿下公司债发行的第一单,发行规模约在80亿元左右。
《试点办法》的出台,是贯彻落实年初全国金融工作会议关于“加快发展债券市场”工作部署的重要举措,标志着我国公司债券发行工作的正式启动,对于发展我国的债券市场、拓展企业融资渠道、丰富证券
投资品种、完善金融市场体系、促进资本市场协调发展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证监会将按照“先试点、后分步推进”的工作思路,公司债券发行试点将从上市公司入手。初期,试点公司范围仅限于沪深证券
交易所上市的公司及发行境外上市外资股的境内股份有限公司。
为积极稳妥地推进公司债券市场的建设,防范市场风险,中国证监会及相关机构正加快推进相关配套工作。
证监会:公司债发行正式启动不会冲击股市 昨天(14日)晚上,中国证监会正式颁布并实施了《公司债券发行试点办法》,这标志着公司债的发行工作正式启动。
《试点办法》对发行公司债的条件、程序、信息披露,
投资者保护等方面都进行了详细的规定。公司债和以前发行的企业债相比,最大的优点是审批比较简单、没有额度限制,只要符合条件就可以向证监会申请,同时也不需要担保,利率按照市场机制来形成。中国证监会发行部副主任童道驰指出:现在推出这个公司债或者是发展债券市场,不亚于
股票市场的重要性。
在成熟的金融市场里,通过银行贷款的间接融资和通过
股票和债券的直接融资的比例一般是1:1,而在我国这个比例大约是7:2左右。在直接融资方面,
股票和债券是它的两条腿。在我国按照目前的数据来看,债市这条腿不及股市的三分之一。发行公司债,不仅可以降低企业的融资成本,改善融资结构,而且也可以为保险、基金、百姓等
投资者提供
投资工具,缓解巨额资金没有出路。那么公司债的发行会不会冲击到股市呢?童道驰表示,可能性不大。
童道驰说:“有些
投资者,他把钱的安全性、稳定性看得是最重要的,那么这部分
投资者,他可能愿意
投资公司债。即使没有债券,他可能也不愿意
投资股票市场。我觉得它(公司债)并不是一个替代性的。”(CCTV)
公司债看三大因素“脸色” 短期内不会分流股市资金 随着《公司债券发行试点办法》(以下简称《试点办法》)的正式颁布实施,首单公司债发行启动在即。多位业内资深人士昨日在接受本报记者采访时表示,在加息周期、
交易场所限制以及企业债发行规模扩大等多重因素影响下,公司债的发行将遭到严峻挑战。因此,从短期来看,不会对分流股市资金造成明显影响。
今年以来,央行已连续三次加息。多位专家、机构日前在接受采访时一致认为我国目前已经步入加息周期,并且均认为央行还将继续采取加息作为调控经济的手段。而加息一直被看作是债券市场的“杀手”,“在这样背景下诞生的公司债,多少有些生不逢时。”业内人士表示。
根据《试点办法》,公司债券由中国证券登记结算公司统一登记托管。“换句话说,公司债的
交易场所被限定在了
交易所内。”业内人士向记者表示,“在
交易所市场和银行间市场尚未打通的环境下,公司债的
投资者范围无疑受到了很大的限制。”
据介绍,目前
交易所系统主要是为
股票交易而设计,与债券市场的
交易规律有所区别。按照现行规定,大量债券市场的机构
投资者都被限制在
交易所市场之外。像保险公司这样债券市场的主要
投资者,只有极少数能够在
交易所市场中进行
交易。
交易所市场中大型机构
投资者的缺席,将影响公司债的发行规模和市场的活跃程度。
“另外,还需要特别指出的是,能够作为公司债‘参照物’的企业债,其发行规模在今年迅速上升,将刷新历史最高纪录。”业内人士指出,“而这无疑将给同时发行的公司债带来严峻挑战。”
来自中国债券信息网的数据显示,2006年,企业债共计发行1050亿元。国家发改委财金司司长徐林透露,今年将进一步扩大企业债发行规模,其规模增幅不低于55%,发行总量将接近1600亿元。而根据发改委3月公布的今年首批企业债发行名单来看,共有95家发债主体获批,总规模为992亿元。
业内人士向记者介绍,目前,我国发行的企业债多是有政府信誉作为担保的大型工程或是业绩优良的大型国有企业。相比公司债而言,企业债有着更为良好的信用评级,风险几乎为零。当同属一个行业的两家企业分别发行公司债和企业债时,
投资者会不自觉把两者的风险和收益进行比较。
“面对与企业债之间的比较,公司债项目在其信用评级无法改变的前提下,就需要通过提高利率水平来赢得
投资者的青睐。”业内人士告诉记者,“而这样做的后果是加大了公司发债的融资成本。当成本高到一定程度时,公司会自己算一笔经济账,进而改用成本更低的方式进行融资。”
业内人士一致认为,上述三个因素的存在使得公司债的发行环境有所恶化,从而给即将启动的企业债发行带来一定的困难。而这些因素并非在短时间即可以消除,公司债的发行不会明显分流股市资金。(上海证券报)
申银万国:公司债发行试点办法评论 短期内规模不会扩张 中国证监会14 日正式颁布实施《公司债券发行试点办法》,这标志着公司债发行工作正式启动。证监会表示,公司债券发行试点将从上市公司入手。初期,试点公司范围仅限于沪深证券
交易所上市的公司及发行境外上市外资股的境内股份有限公司。《试点办法》内容包括发行方式、发行条件、发行程序、债券持有人权益保护等方面的规定。与6 月12 日证监会公布《公司债券发行试点办法(征求意见稿)》基本一致。主要区别在于:1.删除了《公司债券发行试点办法(征求意见稿)》的第二十六条:债券受托管理人为该信托财产的受托人,债券持有人为该信托财产的受益人。只有发行成功,保荐人才能够获得经济利益,因此保荐人某种程度上是发行人的利益同盟者。受托人是债券持有人利益的代表者。当发行人的利益与持有人的利益发生冲突的时候,保荐人兼受托人的选择难于将持有人的利益放在首位的,因而保荐人是不能兼任受托人。2.删除了”公司债券由中国证券登记结算公司统一登记托管”。为商业银行购买公司债留下了可能。公司债推出时可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公司登记托管,下边由中央国债登记结算公司作为二级托管,商业银行即可通过中债登购买公司债券。